银行错给工人发双薪 要求取款者签还钱保证书--有感而发
仔细看了全文,我的感叹是:银行,这种低级错误何时休?何时是个尽头?何时还给大家信任?
最后律师开口说话,不当得利要退还!是的,不当得利谁都知道要退还的,问题是,是谁导演了这场不当得利的发生?是大家吗?明显不是,为什么此类案件屡次发生?银行再一次忽悠了大家,发生这种事情难道银行就没任何责任吗?
看到这些,让我想起了前些日子的许霆事件。山西籍青年许霆利用银行ATM机出错,提走了不属于自己的175000元钱,并于去年11月29日被广州市中院以盗窃罪一审判处无期徒刑。一时舆论纷纷,大家的呼声此高彼低,甚至有的专家说,银行滥用了公众权利,当然也有不少人包括银行在内的都认为许霆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
同时也拉出了一连串的银行事件。2008年1月2日,家住乌鲁木齐的70岁的老人胡得音木拜尔地·依明从银行ATM机中取出了一张“绿色钞票”,以为是新版人民币。后经辨认,是一张银行工作人员练习点钞时所用的练功券。有人从ATM机中取出练功券的情况有该如何处理呢?还有宁波两兄弟趁银行ATM出问题转款200多万;另外,总有人时不时的从机器中提出假钞票.......等等问题不胜枚举,试问是谁导演了一系列事情的发生,是谁给所谓‘盗窃罪’、‘不当得利’提供了生存的空间?
有专家说,银行滥用了公众权利,我强烈赞同。这次银行再次犯错,并且用律师、有签字画押来威胁大家,让我不禁为银行感到悲哀,如果银行的这种低级错误没个尽头,没个止休,类似事情将会不断的曾现在我们面前,银行出了用判刑、画押这样的处理之外,还会有什么更有创意的举动呢?让民众对银行的信任一落谷地!是不是今后的我们面对银行就这样喜忧交加 ?
喜,是个大家一个储蓄的平台;忧,这个平台不在让人放心,甚至让人很担心。
我一直纳闷,出现这样的情况,难道银行就没责任吗?银行怎么不从自身寻找问题?无论任何问题都要从根源上解决问题,所谓‘医病,必须从根基上医才更彻底根除’,而不是一味的将责任推卸于万里之外置之不理,无论如何推卸,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这个无可回避!
这次事情和许霆的不同之处:许霆是发现的机器问题,遂而利用了机器的故障;而这次国康厂的事件是银行错误的将工资翻倍于大家的帐户。许霆是主动的挑战了机器的错误是主动的,而国康厂的员工们是被动的接受了。总而言之,结果一样,都是拿到了不属于自己的一部分,其性质是一样的。
屡次发生类似出错事情,是银行出了错,千言万语都抵不住发生错误的事实,错误发生了,先从自身检查反省吧!不要将这样的事情一次又一次的反复重演,出错了就承认,就去积极主动的改,将这种不良现象遏制最后还是银行自身。
最后希望银行早日走出出错的误区,还给大家信任!
银行的过失,老是欺诈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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